克萊斯勒出售案引發(fā)法律質疑
????究竟奧巴馬政府在營救克萊斯勒時是否有越權之舉?
????作者:Roger Parloff
????周一,法官魯斯?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出人意料地宣布推遲克萊斯勒(Chrysler)出售給菲亞特(Fiat)的交易決定——而一家下級法院對此案的延期判決才剛剛期滿中止——各利益攸關方為之嘩然。
????曼哈頓的破產法官亞瑟?岡薩雷斯(Arthur J. Gonzalez)表示,如果到下周一此交易仍無法完成,菲亞特將有權退出,而如果菲亞特選擇抽身,克萊斯勒將不得不破產清算。
????政府方面也對這一裁定表示反對,聲稱:“38000多名克萊斯勒的員工會因此失業(yè),23家工廠和20個零部件倉庫將因此關閉,超過3000家經銷商將會遭受巨額損失甚至倒閉,克萊斯勒現有員工和退休員工數十億美元的醫(yī)療養(yǎng)老金也將因此瞬間蒸發(fā)?!?/p>
????然而,律師低調地表示,那些出售案反對者的意見并非毫無見地。他們甚至質疑:在處理布什政府留下的經濟爛攤子時,剛上任的奧巴馬政府是否逾越了憲法所規(guī)定的行政權限?
????在他們提出的問題中,最具挑戰(zhàn)性的莫過于:眾所周知,根據項目設立時的法令,不良資產救助計劃(TARP)的資金應只限于救助“金融機構”。為什么聯(lián)邦政府要從TARP中撥款數十億為克萊斯勒消除債務來支持其出售計劃?當然,緊接著這一問題還有另外一個疑問,即政府是否正在向通用汽車復制救助行動呢?抑或規(guī)模更為龐大?
????兩家來自印第安納州的養(yǎng)老基金組織對出售案持反對意見,它們認為現在的情況與1952年的最高法院介入事件非常相似。當時正值朝鮮戰(zhàn)爭時期,哈里?杜魯門(Harry Truman)總統(tǒng)企圖強制接管幾家罷工的鋼廠以保證鋼廠能夠繼續(xù)運營,但被當時的最高法院認定為逾越了總統(tǒng)職權。
????相反,奧巴馬的支持者卻認為可能看到富蘭克林?羅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時代歷史重演。在羅斯福政府上任初期,最高法院一再打壓“新政”計劃。一直到1937年法院人員更替,才為新政的實施掃清了路障。
????話說回來,現在各方都不必恐慌??赡芙鹚共穹ü俚囊痪湓挷脹Q只是說明她,或者還有其他法官也一樣,需要更多的時間來研究下級法院提出的延期申請,再看看反對方的辯護詞,然后再讓收購案得以通過。
????為了充分審理此案,九位大法官中的五位(而不是四位,通常情況下只要求四位法官參與同一案件)將一同來投票決定是否延期,而每位法官必須親自認定反對此出售案利大于弊,同時也符合其他規(guī)定,才能決定延期。因此,投機者仍然有理由期待金斯伯格法官的延期決定會被推翻,尤其是因為那位破產法官已經提出意見,認為如果破產,克萊斯勒在清算時期每天的虧損將高達1億美元。
????然而,如果最高法院同意再度審理此案,就會發(fā)現這其中其實包含著以下的厲害沖突關系:
????雖然掌握其92%的受擔保債權人都批準了克萊斯勒向菲亞特的出售計劃,兩家印第安納州的養(yǎng)老基金,盡管只持有1%的有擔保債務,固執(zhí)地持反對意見。單單從這來看,兩家基金可能會顯得過于貪婪或有些不可理喻,但其實背后的事實要復雜得多——克萊斯勒絕大多數的有擔保債務都掌控在摩根大通(JPMorgan)、花旗銀行(Citibank)、高盛(Goldman Sachs)和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等機構手中,而這些機構本身就是TARP計劃的受益者,因此會在很大程度上承受來自政府的壓力,這一點極具爭議性。
????無論如何,克萊斯勒都必須遵守這樣的原則:公司破產清算時,必須首先清償所有有擔保債務,其次再償還無擔保債務。
????從形式上來看,克萊斯勒確實遵守了這一原則。克萊斯勒將會以20億美元的價格被整體收購——我們且把收購后的克萊斯勒稱之為“新克萊斯勒”吧——這筆巨款將全部用來償還有擔保債務,而無擔保債權人無法從中分得一毫??巳R斯勒所欠的有擔保債務總額為69億美元,因此付給各債權人的償款將為各自占有債權的29%。(事實上,根據克萊斯勒的反訴書,印第安納兩家養(yǎng)老基金可獲償款的比例接近72%,因為它們當初買下面值4200萬美元的債券僅花費了1700萬美元,而按照出售計劃,它們將獲得1220萬美元償款。兩家基金的律師并未及時回復要求就此事置評的郵件。)
????而兩家基金組織最主要的反對觀點為,上述分析形式大于實質。他們稱,問題就在于“新克萊斯勒” 計劃在整體出售后將其股權的55%贈送給美國汽車工人聯(lián)合會下屬的各個機構,而這些機構都是克萊斯勒主要的無擔保債權人。(克萊斯勒對它們的債務就是現有工人和退休工人的養(yǎng)老金和醫(yī)療保險金。)兩家基金組織也因此認為,出售計劃是政府發(fā)起的,必然會使克萊斯勒在徹底償清有擔保債務之前就開始償付無擔保債務,這其實違反了破產清算的基本規(guī)定,更是對它們的財產非法侵占。
????然而哥倫比亞法學院的破產法教授愛德華?莫里森(Edward Morrison)在一封郵件中表示,在這個案件里采用形式主義分析是符合要求的。
????莫里森寫道:“新克萊斯勒購買了老克萊斯勒的資產之后,它想怎么花自己的錢都可以……如果它想與工人分享財富,這當然可以?!?/p>
????莫里森解釋說“形式在這里非常重要”,因為新克萊斯勒為購買老克萊斯勒的資產要支付很可觀的數目?!耙怯凶C據表明出售價格是人為壓低的,也就是說政府將有擔保債權人的財富轉給工人,則另當別論。但現在并沒有確切證據,而且也沒有其他投標人參與拍賣?!?/p>
????破產法官岡薩雷斯在五月底對這次出售交易展開了為期三天的審訊,他認為事實上如果進行清算,克萊斯勒的資產價值大約僅為8億美元,遠低于在出售中賣得的20億美元的持續(xù)經營價值。因此,對包括印第安納州養(yǎng)老基金在內的有擔保債權人來說,出售克萊斯勒資產才是最有利的做法。
????這也是岡薩雷斯法官最終裁定印第安納州養(yǎng)老基金反對出售的訴訟欠缺依據的部分原因。這一程序上的障礙可以確保法庭無須處理抽象性和學術性的問題。岡薩雷斯認為出售并沒有造成印第安納州養(yǎng)老基金“事實上的損害“(起訴權的先決條件),因為如果沒有出售的話,印第安納州養(yǎng)老基金會損失得更多。
????岡薩雷斯法官還裁定基金不具備起訴權,不能對由出售引起的更大問題提起訴訟,即國會是否曾授權奧巴馬政府將汽車制造商視為“金融機構”從而可以接受不良資產救助計劃資金。岡薩雷斯法官寫道,對印第安納州養(yǎng)老基金來說,出售比清算更有利,而且政府是否有權在破產前后給克萊斯勒提供貸款也與印第安納州養(yǎng)老基金的困境無關。即便克萊斯勒能夠找到愿意以同樣的條件收購的私營貸款機構,印第安納州養(yǎng)老基金的處境也不會有任何改變,還是會對出售資產的交易不滿。
????有的讀者可能會想,如果美國政府必須做出解釋的話,會做何解釋,為什么克萊斯勒和通用汽車成了“金融機構”,也許從副檢察長埃琳娜?卡根(Elena Kagan)反對延期的判決書中我們可以略窺端倪。制定不良資產救助計劃的法律對“金融機構”的定義為“根據美國或州法律規(guī)定建立的任何機構,是美國的支柱性企業(yè)(著重強調),包括但不僅限于銀行、儲蓄機構、信用合作社、證券經紀公司和保險公司。”所以,不管我們聽到“金融機構”時腦子里通常會想到什么,這個案件里的法令才講出了它的真正含義,而且“金融機構”的定義表達足以涵蓋汽車企業(yè)。不管怎樣,這就是依據所在。
????總的來說,莫里森教授看上去傾向于政府勝訴,但他對事情的發(fā)展并不是毫無擔憂的。莫里森教授寫道:“政府施加影響有兩種方式。第一,控制克萊斯勒的資金流動。第二,控制克萊斯勒債權人的資金流動,例如摩根大通、花旗銀行等等,政府也獲得了對這些企業(yè)的影響力。因此,政府對這起破產案施加了一定影響。然而政府的每一步舉措都是合法的,沒有觸犯任何法律……可是當你綜觀所有舉措,政府的確施加了影響……那么在這個案件里,政府的影響是否已經違反了破產法或者其它法律?我認為沒有,但我對這個問題還要仔細研究?!?/p>
????由于緊迫的時間限制,破產法官岡薩雷斯的裁決直接被上訴至美國聯(lián)邦上訴法院。(正常情況下,是由地區(qū)法院法官受理。)上訴法院的三位法官一致支持岡薩雷斯法官在星期五作出的判決,“理由與破產法官岡薩雷斯的意見大致相同”,并承諾不久會發(fā)表一份書面意見書。上訴法院將克萊斯勒出售資產的交易推遲至星期一下午4點。在最后一刻,金斯伯格法官批準了印第安納州養(yǎng)老基金的要求,推遲出售資產的交易。不知道這一判決會維持多長時間??赡茉诒酒恼掳l(fā)表之后她就會撤銷判決而不做任何評論,也可能由法官全體會議重審此案,很可能會允許菲亞特退出這一出售資產的交易(編者注:美國最高法院周二已取消了暫緩菲亞特收購克萊斯勒交易的決定)。